【中国这十年·焦点面对面】中国人的“文化获得感”从何而来?******
中新社北京10月15日电 题:中国人的“文化获得感”从何而来?
——专访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
中新社记者 王诗尧
北京冬奥会上,倾注中国传统文化底蕴的“二十四节气”倒计时创意惊艳世界;节假日里,身穿汉服的年轻人们洋溢着笑脸,为街头增添一抹亮色;网络直播间中,“乡土艺术家”透过一部手机将家乡的非遗绝活,向千里之外的网友展示着……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传承中华文化,绝不是简单复古,也不是盲目排外,而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十年间人们以古为新,将中国传统文化精粹不断融入新时代的发展潮流,实现了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带给国人源源不断的文化获得感。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日前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时说,近年来的“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诗词热”,都是传统文化复兴的重要标识,让年轻人对中华文化产生更深入了解的冲动,满足自己与民族历史亲密接触的强烈愿望。
十年间,国家对文化事业始终高度重视,并提供大量支持,向中国民众分享文化发展成果,为人们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素质提供良好条件。
十年来,中国新增15项世界遗产,6个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名录、名册,6项文献遗产列入《世界记忆名录》,15处地质公园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
张颐武指出,近十年来,中国人的文化自信提升非常显著,包括传统文化精神深入人心,更具凝聚力和向心力,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增强等。
过去十年间,随着新国潮的兴起发展,年轻人与传统文化的联系愈加紧密。故宫变身为新晋网红打卡地,文具、食品、服饰等文创产品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追捧,传统戏曲通过互联网的传播焕发了新机……
资料图:故宫博物院内太和殿与水中倒影形成“镜像”。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在张颐武看来,“新国潮”为文化提供新的可能性,最终也会成为优质的文化资源。他强调:“国潮的发展正在方兴未艾阶段。国潮就是把中国传统文化积淀下来的宝贵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变成新时代的新东西,也就是以古为新。这样,我们民族的深厚根基才能够不断在老干上开新枝。”
十年来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更大大提升了国人的文化自信。“中文热”席卷全球,努力学说中文的海外学子遍布世界各地。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文化、阅读中文小说、观看中国影视剧等,他们学习热情高涨,令中华文化在海外传播的受众群体持续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发展的成就不仅仅局限于城市之中,而是在十年间遍及城乡。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谈及乡村文明之于中华文明的特殊意义。他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不论是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文化都具有引领作用。文化之于广大乡村,既有产业以及物质层面的帮扶和支持,亦有精神上的赋能。
“乡村振兴与文化发展是互相扶持、互相支撑的关系。乡村振兴让中国农村焕发活力,让我们的乡愁有归宿;而弘扬中华文化精神的同时,乡村经济也得到了发展。”张颐武如是说。(完)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右)日前在北京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访谈实录摘编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华文化奠定了中国人文化自信的基石。您认为国人的文化自信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十年来又有哪些提升?
张颐武:中华文化既开放又能保持主体性,是中华民族的内在精神家园,也是文化传承积淀、提供民族主心骨的力量。
近十年来,中国人的文化自信提升有非常重大的进展,包括传统文化精神深入人心,更具凝聚力和向心力,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增强等。
这些年来,我们经历了建党百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抗战胜利70周年等一系列重大事件。这些都提振了中国人的自信心、凝聚力,加深了对中华文化的尊重、关爱。每个中国人都感受到了中国发展的力量,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也让中国人的文化自信得到了提升。
中新社记者: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到“让文物活起来”;从一系列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完善,到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的健全。十年间,中国普通百姓从文化事业的发展中,有什么切实的“获得感”?
张颐武:国家对文化事业高度重视,并提供大量支持,向中国百姓分享文化发展成果,为百姓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素质提供了良好条件。
像“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与“让文物活起来”都是国家支持的重大项目,目的就是要把“中华民族从哪来”的问题搞清楚,让中国民众对中华文化有更深入的认识。特别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通过大量考古发掘,让地下的文物和地上的文献互证,使得中华民族5000年文化的基本脉络已经比较清晰。
“让文物活起来”则是社会给普通公众提供分享文明成果、了解历史传承的机会。现在全国有6000多家博物馆,还有许多文化馆、图书馆等,公众分享文化成果的机会更多了。优质文化资源的传播,让大家更方便地体会到了文化对自己的作用。
另一方面,在互联网建设中开展了一系列普惠的重大工程。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后,大家会发现通过网络贴近中华文化、与文化对话的机会更多了。网上有丰富的文化资源,5G建设扩展到农村,农民们也能更快享受到文化发展成果。
同时,一系列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以及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都提供了很好的文化供给。
近年来,古田持续加大对古田会议会址等革命旧址群的保护与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坚持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资料图为2021年6月7日拍摄的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中新社记者:近年来,“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诗词热”等蔚然成风,国潮、国风成为新时尚。这十年间的文化发展具有哪些特点和积极意义?背后原因是什么?未来还有哪些文化产业领域有成为新国潮的潜力?
张颐武:这些年来的“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诗词热”,其实都是传统文化复兴的重要标识,让年轻人对中华文化产生更深入了解的冲动,满足自己与民族历史亲密接触的强烈愿望。
新文明的创造要和传统文化紧密连接。为了让年轻人传承传统文化更没有障碍、更容易接近,文创产品是非常好的创新亮点,许多博物馆推出的文创产品都受到年轻人的喜爱。另一方面,《中国诗词大会》等一系列节目的播出,也让“诗词热”“考古热”在日常生活里发挥了作用。
互联网的发展为文化交流传播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比如热爱汉服、热爱各种传统文化的年轻人,他们通过很多网络社群来关注传统文化,这些都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从未来发展来看,传统文化的传播会有很多新的局面,包括未来在元宇宙里传播传统文化等。再如时尚产品领域,像球鞋的设计,这些年来都出现大量传统文化元素。
许多人已经自觉把传统文化的精神融入到产品和日常生活中,这些都会为未来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坚实基础。“新国潮”为文化提供新的可能性,最终也会成为优质的文化资源。
国潮的发展正在方兴未艾阶段。国潮就是把中国传统文化积淀下来的宝贵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变成新时代的新东西,也就是以古为新。这样,我们民族的深厚根基才能够不断在老干上开新枝。
中新社记者:近十年来,中国文博行业发展取得了哪些成果?未来将如何创新、发展,不断推陈出新?
张颐武:中国文博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一方面,一些重要的博物馆不断创新,比如故宫成为网红打卡地,故宫文创产品也非常流行;另一方面,十年来新建了很多博物馆,比如中国工艺美术馆这样的新馆非常吸引人,还有一些民间博物馆也有很好的发展。
现在几乎每个去旅游的人,到达一地后就一定要去参观博物馆。这样的情况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各行各业的人参与到博物馆行业,例如义务讲解员等工作。博物馆收藏大量珍贵的历史文物、文献,起到保护作用;博物馆又将这些文化瑰宝传播出去,起到传承作用。
图为《乾隆题“五经萃室”匾与“五经萃室记”围屏》。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中新社记者:十年来,中国在非遗保护与传承领域做出了哪些努力?未来将如何推动非遗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
张颐武: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人”来传承,它和周边的社会环境、社区文化等紧密关联。十年来中国在非遗保护方面做出重大努力,可以说为全人类的非遗保护做出巨大贡献。
一方面政府和社会高度重视,这是文化传承非常关键的部分。比如现在中国有300多种传统戏曲,戏曲不是文献记载,要靠人来传承。目前300多种戏曲都有人来传承,通过人传承下来,才不会让传统文化流失。
另一方面,年轻人对非遗文化的兴趣增强了。有关爱者、传承者,文化才能够生生不息、活到未来。未来在中华民族复兴的进程中,非遗文化仍会起到非常重要的历史作用。
中新社记者:新冠疫情和防控常态化塑造了哪些国民文化生活中的新形态?又带来了哪些行业发展的新挑战和新机遇?
张颐武:新冠疫情是这几年来非常重大的事件。但在这段时间,我们的文化发展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新亮点、新趋势。其中一个方面是互联网文化传播变得更加方便、快捷,更能服务于每个个体,这是疫情带来的非常重要的变化。
比如一些戏曲演员或是一些县级剧团演员,他们都是非常好的非遗传承人,但因为疫情没办法线下演出。通过线上传播,也能得到很多跨地域观众、文化爱好者的高度认可。互联网发展为文化发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支撑、助力。
因为疫情受到冲击的行业里,跟文化联系密切的旅游业是其中之一。旅游业也创造了很多新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让文化传播能走得更远。比如为周边游提供很多优惠措施,对推动文旅发展做出贡献。
现在来看,疫情虽然对文化发展有一定影响,但另一方面也是新机遇。当人们突破这些限制,便在新的领域里得到了很多新的可能性,以及新的发展路径。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右)日前在北京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中新社记者:文化助力脱贫攻坚在哪些方面获得了成效?未来,文化领域可以为乡村振兴做哪些努力?
张颐武:中国的脱贫攻坚是人类历史上提升和改善贫困人口生活质量的重大历史事件,其中文化助力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一方面,优质的电视节目现在可以通过“村村通”工程无障碍收看,5G的普及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助力。另一方面,乡镇的文化中心建设,对于农村的文化水平提升有重大影响。农村人口在物质上告别贫困的同时,在精神上也得到了更多的享受、升华。所以,未来包括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以及博物馆的建设,都会进一步下沉到农村。
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国家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源,令许多乡村获得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以文化特色推动乡村旅游,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部分。
其实乡村振兴与文化发展是互相扶持、互相支撑的关系。乡村振兴让中国农村焕发活力,让我们的乡愁有归宿;而弘扬中华文化精神的同时,乡村经济也得到了发展。
中新社记者:在推动中国文化出海时,更应注重哪些方面?
张颐武:十年来,中国文化在海外的传播对于增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向全球传达中华民族声音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过去中国文化出海往往是在精英领域或是比较小的领域传播,现在则在大众文化传播层面也有很多成功范例。
资料图:2021年9月7日,北京,服贸会文旅服务专题展上的故宫角楼巧克力月饼吸引观众。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比如中国网络小说,在全球吸引了很多爱好者;中国影视作品在非洲和东南亚等地,有非常固定的受众群体。这些文化作品对讲好中国故事发挥了正面作用。
未来在推动中国文化出海时,传统渠道仍将发挥作用,比如在海外华人间具有广泛影响的“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将继续发挥其影响力与凝聚力。同时可以借助新媒体力量扩大海外传播影响力,比如大家津津乐道的“李子柒现象”,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在海外传播取得的坚实成果。
另外,在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方面,如何适应当地受众需求,令其更容易体会到中华文化魅力,我们还需要做更多努力。
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 “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更多作品链接 一组词云,带你一览2022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公平正义! 专访宋鱼水:让人民群众享有“触手可及”的正义 丈夫嫌妻子做饭难吃辱骂施暴致其轻微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